熊玲:人活一世,是为自己而活,还是为别人而活?
2019-04-02

有一种人,一直感觉在为别人而活,而且活得很忙碌,然后很累、很纠结。例子,某士这样诉苦到:我活到大半辈子,从来就没考虑过自己,过去为着我的大家(父母、姊妹)操心、吃苦,后来为着我的小家操碎了心、吃尽了苦。可痛苦的是,我那大男子的老公和已大了的儿子,他们根本不领我的情,老公不但不疼我,反倒责备是我不会生活,儿子不亲我,说在我面前有压力。我想不通,我全心为了他们而付出,却换来的如此对待,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呀?

其实,生活中到处回荡着这种声音:你是我的命,我这一生全是为了你在活。

这类活得很累的人,可以叫做“爱痛苦”的牺牲类型。在他们的意识里,是很清楚在为谁而活。但从他们生活的质量看出,他们活得并不清醒和轻松。他们深切感受到的是一种失衡之痛苦,这份感受里暗藏有付出没有回报的愤怒。从关系角度理解,他们跟他者是“牺牲者—享受者”关系的配对,因他们以付出体现是施与者,而他者成为了接受者。也可说是“控制—被控制”关系配对。从行为表象看他们,确实是在为他者付出,为了他人的利益,但本质上是为了自己——那内心深处的不安感。如果他不那样,就有恐自己不好,有恐别人不喜欢不接纳他。这实际是一种自卑或缺乏自我的心理。当然,这是牺牲类型的人无意识的心理世界。由于他们缺乏自主性和自我肯定,只好通过一味地为他人好来证明自己的存在。同时,他们是完全无意识自己的需要与他人需要的边界,其行为(付出)完全无视别人的感受,也完全意识不到,别人的不予回报是对他付出的拒绝。

应该说,这类型的人,并不清楚自己真正在为谁而活。换句话,他们是那种意识里在别人而活,潜意识里在为自己的忧患而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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